日本老兵来华指认化武埋藏地 跨国诉讼有利补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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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8:56 东北新闻网 | |||||||||
针对这次两位日本老兵来华指认战败时遗弃化学武器秘密埋藏的地点,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日本问题专家步平认为,这是对作为被告的日本政府,在9·29判决败诉后,提出二审上诉理由的充分反驳证据。 据了解,从1929年到1945年间,有数千名工人在日本大久野岛上参与生产化学毒剂的工作,其中一部分受到了毒剂的伤害。战后,日本政府向幸存的工人公开道歉,并为他们提
面对日本政府这种区别对待和不负责任的态度,黑龙江省18名受害人愤然拿起了法律之剑。根据国际法律规定,我国法院不能受理对日本政府的起诉,这意味着中国受害者只能通过跨国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在日本法庭上,中国律师只能以证人身份出庭作证。中国受害人于1996年12月和1997年10月分两批向日本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并赔偿。 其中,1996年12月提起的诉讼于2003年9月29日,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获得胜诉。但作为被告的日本政府又随即提出了二审上诉,并在上诉的理由书中提出,原告提出的日本军队有组织的遗弃化学武器的证据不足。 他认为,这次日本老兵来华指认战败时遗弃化学武器的埋藏地点,活动的本身具有很重要的意义,他们的行动能够为诉讼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日本军队在侵华战争结束时,确实有组织的在中国遗弃过大量的化学武器。而二位老兵所在第十六野战兵器厂的相关文件也证明了这一点。 因此将这两点结合起来就是一个很有体系的证明,这是对9·29判决后,被告提出上诉理由很充分的反驳。步平说。 据步平介绍,这样的活动已经不是第一次了,据不完全统计,由日本和平团体动员的日本老兵,承认战败时在中国遗弃过化学武器的证言大概有12件。他在研究日本问题的过程中已经接触过6件,其中有3件涉及确认的日本老兵已来到中国进行过实地指认。 步平认为,日本的和平团体在这件事上起到了积极的作用,说明他们对战争责任有了一个明确的认识,那么日本政府也应该对这件事情的处理采取更加积极的态度,应主动寻找老兵向中国提供埋藏化学武器地点的相关资料。(新华社王茜) [编辑: 刘丽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