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违补贴规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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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09:14 扬子晚报 | |||||||||
记者打电话询问该村干部,村支部谢书记说因为这里水稻种得多,钱不够发,就按1亩标准的5.5折发放。记者咨询南京市农林局农业处,有关人员讲南京市的补贴标准也是种1亩水稻补贴20元,其中由市财政支付10元,区县财政支付10元,已给六合区补贴155万亩。即使按村干部讲的打5.5折发补贴,刘士明户也应给40多元,而不是32元。这种做法的确有违我省制定的补贴标准。(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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