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谷分时电价从7月1日起开始全面执行(组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0:31 燕赵晚报 | |||||||||||||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在用电的高峰和低谷实行不同的电费价格。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发挥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优化电力资源配置,促使用户削峰填谷。 据介绍,为了促使大负荷用电企业在电网尖峰负荷期降低用电负荷,削峰填谷,对工业用户(受电变压器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工业用户)和受电变压器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上的非工业用户实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为每年的7、8、9三个月的18时-21时,电价为目录电价(不含三峡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1.6倍。同时,降低“双蓄”用户低谷时段电价。所谓“双蓄”用户,是指利用电网的低谷时段,实施电蓄热采暖及电蓄冰制冷的用户。这类用户对优化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大气环境,以及对电网削峰填谷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双蓄”用户低谷时段电价为目录电价(不含三峡基金、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的0.4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