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校本月快去运管部门登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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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1:09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根据新的《交通法》有关规定,我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行使机动车驾驶培训资格的管理职能,所有合格驾校需在7月1日至7月31日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登记。明年1月1日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培训许可证》的单位不得从事机动车驾驶培训经营活动。另悉,近日,一些驾训企业反映,个别协会组织和个人假借省运管局的名义,要求驾训企业成为会员并缴纳会费。对此,省运管局声明没有举办此类活动。(来源:韩慧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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