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规定运输企业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将被限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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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1:41 新华网 | |||||||||
新华网沈阳7月3日电 (记者石庆伟)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司机将被终身禁运,运输企业将受到经营限制,这是辽宁省交通管理部门针对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出台的一项新规定。 近来辽宁发生多起重特大交通事故,1至5月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35起,死亡136人,同比分别上升25%、16.4%。辽宁省有关部门开始加强交通安全整治,省交通厅交通运输管理局最近规定,对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含10人)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道路旅客运
对发生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因中途超员载客而发生特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的营运客车乘务员,给予吊销从业资格证的处理,今后不得再从事营业性道路运输,终身禁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