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法院要正确对待媒体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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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1:48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曹建明2日强调,各级人民法院,尤其是基层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全面落实公开审理、公开宣判和旁听制度,与新闻媒体密切配合,加强对大案要案和有典型意义的案件的报道和宣传,加大法制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 曹建明是在全国法院加强基层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上述表示的。曹建明说,全国各级法院要注重通过新闻媒体尤其是网络,宣传人民法院建设的新成果、新经验和优秀法院、模范
曹建明要求全国各级法院要正确对待新闻媒体的批评和监督。他指出,批评正确,要勇于承认并切实改正,及时将改正情况通报有关新闻媒体;对于错误的报道和批评,要及时说明事实真相,正确引导舆论,避免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司法形象。 作者:田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