渎职民警被判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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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1:56 北京青年报 | |||||||||
湖南110接警不出警续 记者从常宁市有关方面了解到,备受社会关注的常宁市宜阳派出所民警吴志刚接警不出警一案一审有了结果:常宁市人民法院1日作出宣判,被告人吴志刚被判处拘役6个月。令人寻味的是:吴志刚本人、其辩护律师和受害人的母亲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对判决结果不服。吴同时表示将上诉到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宁市人民法院(2004常刑初字第97号)刑事判决书认定:经审理查明,确认在5月14日凌晨1时50分常宁市110报警中心将受害人邻居的报警指令给宜阳镇派出所值班民警吴志刚之后,吴志刚并没有前往现场出警处理;2时20分,在被害人———9岁小女孩美美被强奸回到家后,受害者家属再次报警,吴志刚还是没有前往现场出警处理。 法院审理认为:吴志刚身为国家公务人员,两次接到110报警中心的指令还是没有出警,以致造成恶劣的后果和社会影响,按照《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和公安部《110出警工作规则》第十一条,已经构成玩忽职守罪,依法判处6个月的拘役。 文/《东方新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