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保留实施行政许可千余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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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3:26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黄秀丽)昨天,市政府法制办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行政许可法》实施后,本市经过全面清理,将保留实施一千项左右国家和地方设定的行政许可。 据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金山介绍,《行政许可法》规定,只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才能设立行政许可。国务院为此对各部委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行政许可进行了清理,并于7月1日发布决定,保留500项。经过调查,本市实施的国家设定的行政许可事
本市保留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公共利益,以及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方面的事务。 市政府法制办秘书处处长林志炜表示,清理和削减行政许可事项,一方面是政府放宽了对社会的规制,能够进一步激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政府的责任不仅没有减少反而更加重大,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是行政许可管理的重点。尽管政府取消了一部分行政许可,但并不会出现“管理真空”,一部分管理工作将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我监督自我管理,另一部分政府将以事后监督等方式加强对社会的监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