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严处索贿受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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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6:07 深圳晚报 | |||||||||
建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制 北京严处索贿受贿 北京消息北京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将于本月中旬挂牌。与此同时,北京正着手建立和完善行政许可责任追究办法及措施,行政许可人员索贿受贿、乱收费行为将受重点查处。
北京市规定,对违反法定程序、条件实施行政许可,以及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或者监督不力的,须立即责令改正,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纪律处分、行政处分,情节严重的可担刑事责任。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的,以及通过行政许可向民众索贿受贿,违反法定程序、条件或不履行行政职能的三类行为将被严肃查处。 据悉,为加大对违法实施行政许可职能的查处力度,北京市官方还正在筹建一个名为“北京市行政投诉中心”的机构,预计本月中旬该机构便可正式挂牌,接待民众投诉。 作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