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认为言辞不妥但没侵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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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19:11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曾任电视剧《射雕英雄传》导演的王瑞以制片人张纪中散布不实言论为由,状告其侵犯名誉权一案有了结果。昨天下午,西城法院认定张纪中没有侵权,驳回了王瑞的诉讼请求。 法院审理认定,2001年中国文联音像出版社等单位投资拍摄电视连续剧《射雕英雄传》,张纪中为制片人,王瑞出任文戏导演。在拍摄过程中,张纪中因拍摄准备工作不充分,
此后张纪中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王瑞让我给开除了”,并声称王瑞“丧失了创作的责任和激情,没有主动,没有热情。这是作为一个导演的大忌”。这些话被记者写进了张纪中的访谈录并刊登在2002年第8期《中国文艺家》杂志等刊物上。王瑞认为,张纪中歪曲了他是主动辞职,而不是被开除的事实,并把两人在艺术理解上的分歧歪曲为他对工作缺乏激情和责任,侵害了他的名誉权,要求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 法院认为,王瑞、张纪中在拍摄电视剧的艺术理解、工作进度、工作状态等问题上产生分歧,张对王的评价虽言辞不妥,但张对王离开剧组的描述和评价有一定事实基础,未使用侮辱性语言,且该行为对王瑞并未带来一定损害后果,未构成侵犯名誉权。孙莹晓明 10辆客车频发事故厂家被判退还车款 搜索京城最IN时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