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国企退休职工医保照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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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3日21:3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企业被收购,收购方拒付原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也不为其办理医保。昨日,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神龙企业必须一次性支付原企业退休职工医疗费19万余元,同时应向福州市医保中心办理缴纳医保费177万元。 据了解,1997年7月福建省神龙企业集团收购福州幸运公司,神龙企业在签订的收购合同书上承诺,全部接收原国企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保证退休人员和厂内退休职工医疗保险
但神龙企业一直没有为退休人员办理缴纳医疗保险费,而且拖欠退休人员看病的医疗费用,严重影响退休职工的晚年生活。 N本报记者 王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