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项目要“公示” 质量要“问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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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2:46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晖)7月2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我省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不但要建立改造项目“公示制”,工程质量还要实行“问责制”。 据介绍,截至目前,全省已改造中小学D级危房258.3万平方米,3840所已建成并交付使用,450所项目学校在建,150所项目学校近期可以全面开工建设。但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不容忽视。
对此,省政府要求各地在实施此项工程时,必须建立危房改造项目“公示制”,即所有工程确定的危房改造项目必须向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工程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项目资金。对危改资金未实行分账核算管理、承诺资金不落实或弄虚作假、资金不能按时划拨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地方,省有关部门在分年度核定中央和省专项资金补助数额时,将缓拨或核减甚至停拨中央和省专项资金,已拨付的资金要收回,并由相关地方或单位承担责任。 全省危改工程实行项目管理,县级政府要全过程参与“工程”项目建设。对工程质量实行“问责制”,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要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②1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