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建筑工地要建卫生所 民工宿舍取消大通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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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7:54 新华网 | |||||||||
建筑工地要建简易卫生所,民工患有常见病时,可就近取药。最迟今年年底前,北京市将正式出台规定文件,对建筑业进城务工人员的合法权益予以保护。 昨天,北京市总工会基层建设部部长顾庆介绍说,目前市总工会正和市建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几部门就该文件的内容征求意见,文件暂名《建筑业进城务工人员建会工作和权益有关问题的意见》。
文件还将规定,建筑工地要建设图书馆、阅览室等娱乐设施,建设浴室,改善伙食条件。民工宿舍室内高度不低于2.5米,通道宽度不小于0.9米,每间宿舍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5人。取消大通铺,单人床铺面积不小于1.9米×0.9米,床铺最多只能搭起“二层楼”。 文件还将要求,农民工工资不能当月发放时,每月要按北京市最低工资水平发放生活保障金,工资发放要张榜公布。 文件规定,将实施“农民工实名制”,劳务公司要把各自管理的民工姓名、身份证号、上岗证号、劳动合同号提供给北京市建委,北京市建委将把这些民工的个人信息上网公布。同时要求签订合同时,要对民工工资多少、何时发放予以明确。(记者谢言俊)(来源:新京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