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审计署执行权力总理也不能干涉审计过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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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8:34 金羊网-新快报 | |||||||||
近日,全国人大十届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国家审计署公布了年度审计报告:国家体育总局挪用中国奥委会专项资金1.31亿元兴建职工住宅;长江堤防隐蔽工程虚报水下抛石量,多结工程款1000多万元,淮河流域9县套取灾区群众建房补助资金1.36亿元……3000多字的“审计清单”,曝光8宗工程及征地案件、7宗金融大案,牵涉发改委等十多家中央政府部委局及国家级企业。
国家审计署到底是个什么样的部门?怎么能揭出这么多大案?审计结果有多精确?审计中的难处是什么?记者为此进行了采访。 总理也不能干涉审计过程 记者:按照《宪法》规定,审计署作为国务院的组成机构,在国务院总理领导下工作,对总理负责。是不是除总理之外,审计机关不受任何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干涉? 审计署:按照法律规定,总理也不能干涉我们的案件调查过程。 记者:那么审计署可以调查所有的单位? 审计署:不是。审计署只审计国家财政拨款部门,也就是公共资金和公共资产(国有资产)部分。审计对象按国务院工作重点确定 记者:全国有这么多的国有资产单位,你们如何确定审计对象? 审计署:我们每年的工作重点是围绕国务院政府工作重点的变化而变化。例如,今年审计的重点是资产管理公司和十几家大型国有企业。 审查单位可对审计结果申请复议 记者:你们审计的结果是不是十分精确? 审计署:应该说是,但我们也肯定会有出错的时候,所以申请复议是被审查单位的权利。 记者:已经查出的案件落实情况如何? 审计署:有一些可以执行,有一些无法执行,中间状况很复杂。 (据《法制日报》)(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