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法院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有新举 司法建议给家长“定任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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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8:49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 近日,宜兴法院首次把司法建议书发向了未成年被告人的父母,这也是该院为更好地预防未成年罪犯重新犯罪的又一新举措。 宜兴法院在审理被告人蒋某盗窃案时,鉴于被告人蒋某的犯罪情节,且是刚满16岁的未成年人,系初犯、偶犯,判决时对其适用了缓刑。了解到蒋某的父母平时在家庭教育上存在欠缺,该院少年法庭在案件判决后,一方面为蒋某聘请帮教老师,对其实行一对一的结对
(杜芸)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