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符合条件就责令停办 本市加强民工子弟学校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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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9:00 东方网-劳动报 | |||||||||
本报讯 上海市教委日前宣布,本市将加强对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学校管理工作,对于不符合办学条件的学校责令停止办学。 据悉,接收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为主的学校,在校舍场地、办学经费、教学管理等方面必须具备一定的基本条件。如有能较长期使用的独立、安全的校舍;有一定运动场地和必备的教育教学设施,有符合规定的卫生设施、消防设备、师生使用的安全通道和符合规定
市教委规定,达不到规定条件的学校,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须责令其限期整改,到期仍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责令其停止办学;对不合理或不规范的收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会同物价部门依法查处。 记者王枫(来源:劳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