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发行股票许诺包赚14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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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9:03 东方网-上海青年报 | |||||||||
本报讯 (实习生 丁健 记者 张昱欣) “买我们的股票包赚不赔,上市可以翻几番。”6月29日上午,张先生连续接到某产权经纪公司的电话,向他推荐购买名为“现代新农业”的自然人股。证管办人士指出,该经纪公司有违规操作嫌疑。
张先生告诉记者,电话中的人介绍说,这家位于西安的现代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按计划将于今年11月28日前完成在NASDAQOTCBB的挂牌上市工作。目前是自然股转让,价格为3.7元/股,到7月1日后就要涨到4.2元/股,年底上市后会升值到7元/股。张先生在网上搜索相关资料,发现上市计划与电话中描述相吻合。 当天下午,张先生到该经纪公司位于番禺路的办公室,接待小姐拿出相关证明文件。一位自称经理的女士说:“我们有承诺书,该股票于11月底上市,万一出现意外暂时无法上市,经纪公司将按溢价12%回购———这是稳赚不赔的。”经理特别强调,现在认购价是人民币,上市后的7元则是美金。 记者来到这家经纪公司,接待人员告诉记者:“我们在美国有三家壳公司,曾经有过类似成功的案例,如期上市应该没有问题。”但她又说,“每人认购的最低额度是5000股,为了在美国成功上市,200个人是自然人股的底线数量。”当记者询问“既然有如此好事,你们为什么不让亲戚朋友先受惠?”该工作人员避而不答。 记者致电位于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现代新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该公司确实在筹措上市的相关事宜并发行内部职工股。“这些股票只针对公司员工,不对社会发行。”对于有人在社会上公开发售该股,负责人表示并不知情。 一位证券监督管理办公室人员表示,该经纪公司有违规操作嫌疑。根据《证券法》第三十条规定,证券交易当事人依法买卖的证券,必须是依法发行并交付的证券。非依法发行的证券不得买卖。《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也规定,股东转让其股份,必须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另外,根据有关规定,内部职工股只能由公司内部职工购买和持有。至于上市前要达到一定的自然人股数量完全是无稽之谈。 而一位证券分析师则告诉记者,自然人股的交易在全国一直都存在,不一定都是骗局,但也要控制风险。“以该经纪公司承诺的‘按溢价12%回购’为例,其基数是该股票2.5元的原价而非认购价格。一旦年底‘现代新农业’无法上市,认购者将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