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在审查起诉阶段介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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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09:24 重庆商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常宇实习生聂飞)为充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日前,江北区人民检察院与区司法局联手,开始将法律援助提前在审查诉讼阶段介入。据悉,江北检察院这一举措在全市尚属首次。 7月2日,涉嫌抢劫的犯罪嫌疑人梁峰(化名)成为这项新举措的第一个受益者——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检察院同意了其申请法律援助的请求,区司法局则相应派出援助律师对其
江北区检察院一负责人称,检察官在日常办案中,发现一些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归案后,往往不知道自己应该享有哪些诉讼权利,或者因为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又想获得法律援助,却又不知该如何申请?于是,该区检察院与区司法局就在审查起诉阶段共同开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达成共识,由江北区检察院在公诉部门指定专门的主诉检察官成立未成年人犯罪办案组,与区司法局下属的江北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同实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来源:重庆商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