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台“六个严禁” 请市民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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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0:38 胶东在线 | |||||||||
胶东在线消息 昨天,我市公安消防支队出台“六个严禁”,请市民监督。 “六个严禁”包括:严禁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配偶、子女在其管辖的地区从事消防工程施工、检测、消防产品生产、销售等经营性活动;严禁以任何形式参与或干预消防工程的招标评标活动;严禁指定或变相指定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企业、消防产品销售单位和品牌;严禁利用消防监督执法职权乱收费、乱罚款或向有关单位或个人拉赞助以及强行征订消
据了解,对违反上述禁令的人员,消防支队将视情节轻重,按现行干部管理权限,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或撤职等党纪和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消防举报电话:6692281。(成顺李冰)责任编辑:孙玲姿 来源:烟台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