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力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0:43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新华社北京7月3日电(记者张晓松)保护“地理标志”有利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日前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
“地理标志”是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这一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在我国,通过申请注册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就可以对“地理标志”加以保护,如著名的“库尔勒香梨”“信阳毛尖”“郫县豆瓣”等特产都已向商标管理部门注册了“地理标志”。 我国幅员辽阔,源于各个地区的名优土特产品数不胜数,大多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市场美誉度,其中不少已成为当地发展县域经济和特色农业的优势产业。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升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然而,由于人们对“地理标志”的了解不够,截至目前,工商总局商标局仅核准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110件。 工商总局商标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近期他们将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保护的宣传工作,鼓励更多符合条件的“地理标志”申请注册证明商标,同时还将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地理标志”注册申请的审查,加大对“地理标志”的保护力度,切实维护“地理标志”注册人和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