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间费问题引起争议 歌厅内互殴都担责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0:56 新华网 | |||||||||
戴先生去某大厦里的歌厅唱歌,结果因嫌包间费太贵,与服务人员打了起来。昨天,市二中院终审判决:驳回某大厦上诉,维持一审平谷区法院作出的判决,即大厦赔偿戴先生部分损失共计2000余元。 去年2月25日晚11时许,戴先生与几位朋友酒后到某大厦经营的歌厅唱歌。后因包间费问题,与歌厅经理王某发生争吵,歌厅服务人员与戴先生等人因此发生互殴。经北京市公安
| |||||||||
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
|
|
|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