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专招生:第一批录取“3+2”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1:45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王远 今报讯 省招考办日前根据辽宁省计划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汇编了2004年辽宁省相关学校招生计划。 汇编说明显示:招生计划按录取批次公布各相关学校及专业。其中,第一批录取学校
专业名称后注明的科类为专业所属的文科、理科或其他类别。 未注明招生对象的专业,招收对象均为初中毕业生。 未注明学制的专业,第一批录取学校为五年制,第二批录取学校及体育、艺术类录取学校为三年制。 第一批录取学校各专业受招生计划限制,第二批录取学校及单独录取学校只受招生计划总数的限制,只公布各专业名称。 第一批录取学校专业名称前加注“”,表示需要加试。 第一批录取学校专业名称前加注“”,表示只招农村考生。农村考生是指县(含县和县级市)及以下乡镇的考生。 专业名称后加注“注册入学”,表示由学校对报名者的入学资格进行初审,再到省招考办进行复审。 专业名称后加注“单独录取”,表示由学校负责文化课和专业课的考试和录取工作,最后到省招考办备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