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造型应首先考虑技术可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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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2:23 北京日报 |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 本报讯(记者刘扬)建设部日前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在建和已竣工的体育场馆、机场航站楼、大型剧院、会展中心、地铁等大型公共建筑的质量安全。
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批大量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造型独特,结构形式复杂的大型公共建筑相继建设,有的工程设计突破了现行工程建设标准,施工难度增大,建筑工程技术风险增大,各有关单位要严格遵循科学规律,合理确定设计周期和施工工期,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要求设计、施工单位违背合同约定抢进度、赶工期。 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在考虑建筑造型要求时,要把技术可靠性放在首位,对于异型结构、大跨度及大跨悬挑结构,建设单位应组织专家对结构设计方案仔细论证,必要时应进行模型试验。按照建设部的要求,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对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进行质量安全专项检查,目前,市规划委已要求各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单位对所参与的大型公共建筑工程进行专项自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