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推行5年 已有5万余人离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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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3:13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4日消息:如果不愿干,可以辞职另谋他业;如果干不好,将面临被辞退的风险。中国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自1995年广泛推行以来,已有3万余名公务员辞去公务员职位,近2万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有关负责人说,辞职辞退工作的开展,带动了整个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公务员考录、考核、申诉控告等制度发挥联动作用。据了解,辞职的公务员中,大多到了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工作。 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在严肃管理队伍的同时,也制定了对公务员进行保护性的规定。如因公致残、患严重疾病或负伤的人员以及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公务员都不得辞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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