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颁行首布有关保护军事设施的地方法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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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4:00 东方网 | ||||||||||
东方网7月4日消息:据解放军报报道,澳门特别行政区日前颁布了《军事设施的保护》,这是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颁布的第一部有关保护军事设施的地方性法规。该法规于6月1日起正式生效施行。 《军事设施的保护》共4章17条,明确界定了军事设施、军事禁区的概念,规定了对军事禁区及非设于军事禁区内的军事设施的安全保护措施和毁损军事设施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赋予澳门驻军人员制止侵害军事设施安全不法行为等权力。该法规的颁布施行,为保障驻澳部队相关合法权益、提高驻澳部队依法履行防务能力提供了法规保障。
据了解,在驻澳部队的协助下,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从2001年11月开始起草该部法规,先后5次修改草案文本,于今年4月29日获得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通过。这是澳门特别行政区开展军事立法活动的一次有益探索,为“一国两制”条件下军事立法实践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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