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思忠等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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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5:14 河北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周远通讯员刘光辉)日前,因挪用巨额公款进行营利,原中国建设银行秦皇岛分行住房城建支行行长李思忠被秦皇岛市海港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该支行副行长杨杰胜、信贷科副科长王立群也因挪用公款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1年6月至7月间,李思忠、杨杰胜和王立群决定与秦皇岛市鑫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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