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水公车改革启动 单位不再保留公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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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5: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千人“抢拍”80辆公车 本报今天消息 记者丁华、谢孝国,通讯员黄杰华报道:今天,佛山市公车改革迈出实质性一步:该市三水区下午首批向社会公开拍卖80辆公车,记者今早发稿时已有近千人缴纳拍卖保证金。
据了解,本次三水区公车改革总共涉及628辆公车,凡佛山市户籍(市五区户籍)人士和企业均可以参加竞买活动。据了解,这628辆公车将分批分次拍卖,预计10月底全部完成。 据业内人士介绍,这80台车若从纯市场角度看,它的定价不会很高,但估计拍卖竞争比较激烈,预计实际成交价格将在万元至十多万元不等。7月1日,佛山市政府宣布:佛山各区全面启动车改,按照“货币化、取消公车”的模式进行。各区五套班子领导、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行政执法局单位人员暂缓实施。车改交通补贴标准细划为十一个档次,正科领导职务每月补贴2400元,副科长1700元每月,科员、办事员每月补贴500元。车改后,参加车改人员在佛山范围内的公务活动,由个人自行解决交通工具以及费用;在佛山市外的公务活动,交通费用可以在单位差旅费中列支。 此外,参加车改人员购买私车(含拍得公车)的,可以按其职级标准预支最长不超过3年(含3年)的车改交通补贴,预支年限期满再按月发放车改交通补贴。改革后,各单位不再保留公车,各单位的特殊用途车辆经批准后可保留在原单位管理,各区可以根据需要成立车辆服务机构,实行有偿服务和企业化运作。(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