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扁老婆漏税被罚9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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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6:33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台北消息:陈水扁老婆吴淑珍漏报动态财产申报事件,台湾“监察院”最近研议,倾向采取“逐次处罚”,并以每年惩处不得超过30万元为主,预计吴淑珍最高将被处以90万元罚款,但仍需经过本月的“廉政勤政委员会”后才能定案。 “监察院”日前查出,吴淑珍从2002年以来至今年2月,前后总计有6次漏报动态财产记录,分别是2002年1次,2003年4次,以及今年1次。
依据“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规定,公职人员2个月内股市交易超过1000万元者,必须办理动态财产申报;漏报者,可处6万元至30万元的罚款。对于吴淑珍漏报事件,“监察院”最近传出新动向,预计吴淑珍最高将被处以90万元罚款。 由于以往定期申报漏报者,“监察院”采取的都是“合并处罚”,动态申报漏报是否应改采“逐次处罚”,以儆效尤,也备受瞩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