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州一怪事:服刑四月多还是企业法人代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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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19:53 新华网 | |||||||||
新华网昆明7月4日电 在云南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遇到这样一件怪事:自治州百货责任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唐年宝已经判罪服刑,但他仍然是公司法人、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公司的营业执照、印鉴、银行支票等对外签字业务仍用着唐年宝的名字。 据了解,2000年年底,唐年宝调到自治州百货责任有限公司担任法人代表、总经理兼党委书记。2003年初,唐年宝因涉嫌经济犯罪被红河州检察院反贪局逮捕,但在法院最终判
终审判决生效后,由于营业执照、印鉴、银行支票等签字业务仍是唐年宝,来往客户对此疑虑重重,严重影响公司对外业务。虽然公司新的领导班子多次向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但公司的法人代表至今没有变更,仍然是正在服刑的罪犯唐年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