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收费没开票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4日21:14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来电显示:前几天我替女儿去雨花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未婚证明,工作人员收了我10元钱,没开发票,也没给收据。然后我去东塘办事处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收25元,其中5元工本费也没给收据,20元保险费事先未经同意,也未说明。我提出异议后,他们虽然退了20元保险费,但这种行为影响政府形象,很不应该。刘先生 附记:记者就此与雨花区民政局取得了联系,工作人员称,他们是根据市物价局的文
记者随即与东塘办事处计生办取得了联系,该办负责人对记者说,保险20元钱是自愿的,可能来办事的居民没有弄清楚情况,她说工作人员不会强制要求。 作者:谢春年 (来源:长沙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