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颁布《地震监测管理条例》重大工程须有强震动监测设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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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1:01 北京娱乐信报 | |||||||||
据新华社电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日前签署第409号国务院令,颁布《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将于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条例规定,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核电站、水库大坝、特大桥梁、发射塔等重大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强震动监测设施。
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义务,对危害、破坏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行为有权举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