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不足也不能乱收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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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1:09 大连日报 | |||||||||
本报讯(记者于洪全)为期两天的“部分省区市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汇报会”于昨天在我市结束。16个省区市就今年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下一步的工作安排进行了汇报交流。教育部、国务院纠风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审计署、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司局的领导同志和各省区市治理教育乱收费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目前治理教育乱收费出现新特点:对治乱工作的认识进一步提高,治理的
会议确定,今年秋季,将把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一费制”情况和规范高校收费行为作为检查的重点。会议还提出,明年,将评选全国收费规范的优秀市县,并首先在省内进行公示。 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组长田淑兰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她强调,“一费制”的标准,要由省政府确定,要进行听证,标准制定权不能下放到市里。要准确把握“两部一委”精神,重在规范,治乱减负,落实政府的责任,确保义务教育正常发展。各地要精心设计“一费制”实施方案,同时,政府的配套要落实。对截留、挪用、平调教育经费的以及顶风作案的要严肃处理。不能搭车收费,包括保险、让学生买学具等。不准向群众集资为学校买计算机。对体制改革的学校要规范管理,不能卖学校。不准新批公办民助式学校。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要加大宣传,收费政策要透明,给百姓一个明白,给校长一个清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