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年近2万公务员丢饭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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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2:10 燕赵都市报 | |||||||||
据新华社电 机关不是“保险箱”,公务员不是“铁饭碗”。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的建立后,据人事部统计,1996年至2003年,全国共有19374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32549人辞去公务员职位。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家公务员如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15天
人事部公务员管理司有关负责同志说,辞职辞退工作的开展,带动了整个公务员制度的改革,与公务员考录、考核、申诉控告等制度发挥联动作用。将不合格人员辞退,一些优秀青年可通过考录进入机关。被辞退人员对辞退不服的,可以申诉,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在严肃管理队伍的同时,也制定了对公务员进行保护性的规定。如因公致残、患严重疾病或负伤的人员以及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公务员都不得辞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