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近两万名公务员被辞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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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3:42 山西日报 | |||||||||
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王黎)机关不是“保险箱”,公务员不是“铁饭碗”。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的建立,对那些不干事、不尽职的人员,以及“懒官”“闲官”等普遍产生压力。据人事部统计,1996年至2003年,全国共有19374名不合格公务员被辞退。 《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明确指出,国家公务员如果连续两年被确定为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所从事的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超过15天
被辞退人员对辞退不服的,可以申诉,促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有效地制约个别领导挟嫌报复、违法乱纪行为的发生,保护了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此外,《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在严肃管理队伍的同时,也制定了对公务员进行保护性的规定。如因公致残、患严重疾病或负伤的人员以及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女性公务员都不得辞退。 新闻背景:我国的公务员辞职辞退制度 辞职是指国家公务员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终止其与国家行政机关的任用关系;辞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解除其与国家公务员任用关系。辞职辞退制度对破除旧的人才“部门所有”“单位所有”,切实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择业权利,打破行政机关“铁饭碗”,建立优胜劣汰机制,畅通机关出口,促进行政机关勤政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据新华社电) (山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