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个班机延误赔偿标准出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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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3:44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4日从深圳航空公司获悉,历经6个月之久的《深航顾客服务指南》将于今日向全社会公布。其中引人注意的是,《指南》中出台了国内航空公司首个关于航班延误的现金赔偿标准。
《指南》第十二章指出: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四种属于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延误时间4小时(含)—8小时,补偿不超过顾客所持机票票面价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顾客所持机票票面价值的1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