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遭免费试用仪烫惨了(图)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4:00 重庆晨报 | |||||||||||
试用被烫起大水泡 家住渝中区下回水沟7号的石国君今年53岁,前些年患过脑梗阻并发中风。病愈后一直进行针灸治疗。今年6月4日,石的大哥向他推荐郑州华盛医疗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华盛100治疗仪。6月5日,厂家促销员宁文主动把治疗仪送到石家免费试用,当时石国君不在。下班后,石打电话询问宁文使用方法,宁回答,按说明书操作即可。 6月6日早上5点,石国君第一次使用华盛100治疗仪。石国君说,当时,他开到弱档,把治疗带捆在右小腿和右脚上,接通电源,没有异常。40分钟后,打开治疗带,只见小腿上的皮肤起了大水泡,脚背上约6公分大的皮肤翻起来,四周很红却不痛。 第二天,石感觉伤口疼痛,脚背的烫伤成了大黑锅巴,四周也开始红肿。石用宁文给他的药膏搽了三天但无效。宁把石带到南纪门某专科医院治疗。 6月30日,石的右脚开始滴血,被家人送到了市急救中心。 医生: 脚趾功能出现障碍 昨天,急救中心外科主任王灿告诉记者,入院时,石国君右脚背有一个8×6厘米大的深度溃疡,可能是烫伤后并发的感染所致。由于感染时间长,伤口深,溃疡侵袭了静脉血管,导致破裂后大出血。入院时,石国君的红细胞只有正常人的一半。他的脚趾肌腱除大姆指外,其余四指均有糜烂和缺如,脚趾伸缩功能出现障碍。 王主任说,目前,石国君已经欠费数百元。如果不及时进行抗感染治疗,他可能会残疾。 记者问,皮肤烫伤到脱皮,为啥石国君没有感觉?王灿回答,可能是由于脑中风后,其传导受阻,感觉迟钝。 公司不对受伤负责 而石国君告诉记者,受伤至今,郑州华盛医疗电器有限公司一直不肯出面解决医疗费。公司说,石国君没有买治疗仪,双方不构成消费合同关系,不对其受伤负责。 石国君向记者出示的华盛100治疗仪的产品说明书上写着,“当温度显示摄氏54度时,治疗仪会连续发出超温报警声,说明治疗带捆绑过紧。放松后报警停止。超温报警,安全可靠。”而石国君说,我被烫伤了也没有听到任何报警声。 昨天上午11点,记者拨通了促销员宁文的电话。宁文说,此事公司正在积极协商解决,公司领导很快会与记者联系。但记者一直等到下午4点20分,公司领导也未打来电话。本报记者罗小光 律师说法 应当依法赔偿 消费者在试用商品过程中受到伤害,厂家有没有责任支付医疗费,应不应该对消费者进行赔偿?昨天,记者采访了重庆丽达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徐丽霞。 徐丽霞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章“法律责任”第41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费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报记者罗小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