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工维权人周立太要告民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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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4:00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记者陈静)本是全国知名的为民工讨薪的律师,可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得不将自己曾经的当事人告上了法庭。昨天,记者获悉,我市立太律师事务所律师周立太,以侵犯名誉权为由,正式向渝中区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四川省资中县民工彭刚中赔偿名誉损失费1万元。 曾经的当事人
周立太与彭刚中1996年认识。当时,彭刚中在深圳市宝安区石岩镇达仕文塑料工业(深圳)有限公司打工,左上肢被机器压断,经鉴定为五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达85%,但用人单位拒不赔偿。 后来,彭刚中找到了周立太所在的重庆开县陈家法律服务所要求提供法律服务。由于彭刚中无力缴纳代理费和差旅费,双方约定风险代理,周立太为彭刚中打工伤赔偿的官司,彭刚中暂不缴纳代理费和差旅费,结案后以所获赔偿金减去3.7万元后按30%支付。 1997年5月,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作出民事判决,判决彭刚中所在单位向彭刚中赔偿一次性补偿金56520.75元、继续医疗费15000元、假肢安装费100800元,共计172320.75元。被告不服提起上诉,深圳市中院1997年8月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周立太说,“毫无疑问,为此我付出了巨大的心血。” 当事人说出惊人“往事” 在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彭刚中领取了全部的赔偿款,并连同冒领了被执行方的执行费,逃之夭夭。 “彭刚中离开时,没有支付陈家法律服务所任何代理费,也没有支付我任何报酬。”周立太此后曾多方查找,但始终没有彭刚中的下落。 周立太再次见到彭刚中是在2004年6月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的节目中。当时,新闻频道拍摄周立太的专题片,中央电视台记者最终联系上了彭刚中,并对彭刚中进行了拍摄采访。 而周立太惊讶地在播放出来的节目中听到,这个曾经接受过自己帮助的人,在采访中公然宣称:自己本来不想打官司,只是因为周立太许诺可以获得三四十万元的巨额赔偿才继续打的。彭刚中还说,酬劳是按50%收,而且已经支付了周立太律师费48000元。 “他还对着镜头面不改色地说我纯粹是敲诈,这句话伤了我的心。”周立太说,本来经过这么多年,他已经不打算再追究从前的事了,可彭刚中的所作所为让他决定,要为自己打一场捍卫名誉的官司。 要求公开道歉 在起诉书中,周立太要求彭刚中公开向自己道歉,并赔偿名誉损失费1万元。 昨天,记者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远在四川省资中县的彭刚中。彭刚中否认自己说过“敲诈”的话,并坚称自己支付了周立太4.8万元律师费。当记者询问是否有收据时,彭刚中说,这么多年了,收据没有保存。 彭刚中说,自己获得的10多万赔偿,回来做生意赔了1万多,其它的用做一家人生活费,现在还剩几千元,自己靠捡破烂为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