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取好处费50万 国家损失6000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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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5:17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农行贵阳市瑞金支行原行长石世芳收取“好处费”,为不法分子提供巨额商业承兑汇票担保,导致6600余万元国家资金被诈骗。日前,贵阳市中级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石世芳有期徒刑13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珠海经济特区红大发展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洪元与贵州东龙实业集团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凡勇共谋,采取商业承兑汇票的形式套取巨额银行资金。为此,他们找到了时任农行贵阳市瑞金支行行长的石世芳。周洪元与石世芳约定,由石世芳以瑞金支行的名义为周洪元提供商业承兑汇票担保函,周洪元则按贴现金额0.8%的比率支付石世芳的“好处费”。据查,石世芳任职期间,共收受他人贿赂78万元,其中包括周洪元给他的50万元“好处费”。据新华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