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班延误8小时最高“1赔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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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6:23 天府早报 | |||||||||
深航出台国内首个班机延误赔偿标准,五种情况下航空公司要赔钱 早报讯据深圳商报报道,记者昨(4)日从深圳航空公司获悉,历经6个月之久的《深航顾客服务指南》将于今(5)日向全社会公布。这也是国内民航界首次以白纸黑字的方式推出了根据不同情况对旅客进行现金补偿的实施细则。其中最为引人关注的,是开中国民航界之先河,详细规定了在五种情况下可向旅客进行现金补偿。
班机延误 因工程机务、航班计划、运输服务、空勤人员等四种属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将对旅客进行经济补偿。延误时间4(含)至8小时,补偿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30%;延误8小时(含)以上,补偿不超过所持客票票面价格的100%。 货物晚到 由于深航原因使托运行李超过约定或规定期运抵,延误24小时以内(含24小时),补偿该票货物运费的50%,24小时以上的补偿100%运费。 航班超售 因航班超售造成已定妥座位并购票,在航班截载以前来到办理乘机手续柜台,且旅行证件符合规定的旅客未能如期成行,将给予该所持票面价格30%的补偿,并优先安排旅客乘坐后续航班,票款差额多退少补。 行李晚到 由于深航原因使托运行李未能与旅客同机到达,将会以最快的速度将行李交还给旅客,若晚到的行李当天不能到达,则给予旅客临时生活用品补偿费人民币100元。 意外赔偿 自旅客踏入深航客机的机门开始到飞抵目的地走出机门为止,都将享受该公司提供的人身意外伤害赔偿保障。其中,持金鹏知音卡金卡旅客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7万元;持金鹏知音卡银卡旅客赔偿限额为人民币87万元;普通旅客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7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