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纠正规范15000多例学历学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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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6:33 深圳新闻网-深圳特区报 | |||||||||
【据新华社北京7月4日电】(记者王黎)中组部、人事部、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日前向党中央上报并联合印发了《关于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工作的报告》。报告总结了全国干部学历、学位检查清理的成果,提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具体意见,请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通过检查清理,各地、各部门对全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县处级以上干部和中管企业
报告提出,各地各部门要把加强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与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结合起来,与法制建设和建立社会诚信体系结合起来,长期努力,标本兼治。 第一,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加强对干部在职学习的引导和管理。选拔任用干部,要认真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辩证地看待文凭与能力的关系,教育和引导干部端正学风,刻苦学习,加强锻炼,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通过建立报考审批制度、强化学习管理制度、严格学历学位变更审核制度,健全和完善干部参加在职教育的管理制度,从制度上堵塞漏洞。 第二,加强对办学单位举办在职学历、学位教育资格的认证和管理工作,加大对办学行为的监管力度。近期要在全国范围内对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在职学历、学位教育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学历班”、“学位班”等,坚决予以取缔;对不具备学历、学位教育资格和违反规定乱办班、滥发证书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清理整顿。 第三,努力营造公开透明的法制环境,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铲除“文凭腐败”。要努力建立健全学历学位认证、咨询等信息网络。纪检监察机关和司法机关要加大对在学历、学位问题上违法违纪行为的惩处力度。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来信来访,依靠群众,坚决防止和纠正“文凭腐败”现象。 作者:记者王黎 编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