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过隧道人被撞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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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6:55 齐鲁晚报 | |||||||||
本报广州7月4日讯 今天,广东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向记者通报了该院审理的一起离奇案例:村民黎某坐在拖拉机车篷顶上赶回家,经过一处隧道时,因为隧道高度不够,黎某的后脑勺一下子撞上了隧道口,导致颅脑损伤当场死亡。法院最后判定,建造该条隧道的高速公路公司和拖拉机司机一起,承担黎某死亡的赔偿责任! 2003年3月19日,李某驾驶手扶拖拉机从恩城返回家中,村民黎某搭乘拖拉机回家,因
当走到村口时,拖拉机要穿过一处高速公路的隧道,黎某因为背坐着,无法看见前方,驾驶员李某也忘记提醒他注意,结果,因为隧道口高度不够,黎某后脑勺一下子撞上隧道口,从车篷顶跌到地上,当场死亡。 事故发生后,恩平市交警进行现场勘查,鉴定黎某是因为颅脑被撞碎导致死亡。 事后,黎某家属将肇事司机李某和高速公路建设公司告到法院,认为司机李某和高速公路建设方应对黎某死亡承担责任,共同赔偿各项费用11万余元。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法院经过审理,日前作出判决:李某应当对本次事故承担50%的责任。高速公路公司没有设置限高标志,使得过往人员不能准确辨认隧道高度,应当对本次事故承担30%的赔偿责任。 黎某本身也有过错,承担剩余责任。 (《信息日报》供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