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已取消 还敢伸手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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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7:21 齐鲁晚报 | |||||||||
本报济南7月4日讯(通讯员 纪环剑 记者 王振国)济南市市中区建管局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行为被举报。日前,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对市中区建管局向企业乱收费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今天,记者从济南市纪委获悉,日前济南市一企业署名举报了济南市市中区建管局的收费行为。经查实,济南市市中区建管局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对已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虽然省政府已于2003年1月1日起取消了建筑管理企业管理费等98项收费项目,但济南市市中区建管局令不行,禁不止,直至今年3月16日还向某装饰公司收取1000元建筑集体管理费。自2003年1月至2004年5月,济南市市中区建管局共收取建筑集体企业管理费293270元。 二是扩大范围,收取“占道费”。某银行进行室内与门面装修,距离人行道12米远,并未占用和挖掘道路,但济南市市中区建管局于3月16日和29日,先后两次共向该银行收取所谓“占道费”30800元。 三是超越权限强行扣押施工工具。5月20日上午,济南市市中区建管局以某装饰公司占用人行道不交“占道费”为由,强行扣押施工工具。 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认为,济南市市中区建管局的上述行为严重违反了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禁止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相关规定,侵害了企业的利益,损害了政府形象,严重影响了济南市的经济发展环境。日前,济南市发展环境投诉中心责令该局立即纠正其违纪行为,退还违规向工商银行收取的30800元“占道费”和扣押的施工工具,并依照有关规定,责成有关部门没收其他违纪资金,做进一步调查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党纪政纪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