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绰号相同被误抓 无辜关押239天 查清真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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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7:46 新华网 | |||||||||
3月27日,在被不明不白关押了239天之后,大足县龙水镇黄泥村村民郑庆伟终于踏出了大足县看守所的大门,因此前公安机关对其的逮捕明显有误,他被无罪释放。 对于无辜被关押239天的郑庆伟来说,刚刚过去的这段经历犹如一场噩梦。 他因绰号被抓
郑庆伟是于去年8月1日开始其狱囚生活的。那天,大足县公安局朝阳街派出所民警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其逮捕,并关押在大足县看守所。 郑庆伟因何获罪?事情还得追溯到去年4月13日下午发生在大足县龙水镇的一起凶杀案。 去年4月13日下午,大足县龙水镇黄泥村(原复隆镇花园村)一名绰号叫“郑尾巴”的人,应其叔父郑学纯邀约,在龙水镇锁厂附近一茶馆内,用猎刀将黄常伟右大腿刺成重伤后外逃。 负责侦破此案的大足县公安局朝阳街派出所办案民警,根据被害人黄常伟及部分证人提供的作案人绰号叫“郑尾巴”的情况,于同年8月1日将绰号为“郑尾巴”的郑庆伟从重庆市戒毒所押回,羁押在大足县看守所。 大足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以郑庆伟涉嫌故意伤害罪向大足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去年11月14日,大足县检察院公诉科受理了该案。 检察官发现蹊跷 在审查过程中,负责此案的女主诉检察官徐春却发现事有蹊跷。 首先郑庆伟一再诉称,他是冤枉的,他没有杀人。并告诉检察官,刺伤被害人黄常伟的,听说是与其同村且绰号也相同的郑仕伟。郑庆伟称,郑仕伟比自己高大、魁梧,身高达1.70米,但自己身高不到1.65米,而且自己与邀约人郑学纯是堂兄关系,郑仕伟才是郑学纯的侄儿。 郑庆伟还告诉检察官,自己在讯问笔录上开始的签名为“郑庆伟”,后办案民警要求他改写为“郑仕伟”。由于自己不是郑仕伟,所以在警方强行对他执行逮捕时,他拒绝在逮捕证上签名。 听了郑庆伟的诉说,徐检察官回到办公室对案卷材料进行了反复审查,发现此案确有几大疑点: 1.在公安机关所作的讯问笔录上,最后签名确实有改动的痕迹。 2.审查该案提请批准逮捕的材料发现,公安机关是以郑仕伟重伤黄常伟为由提请批准逮捕郑仕伟,大足县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也是郑仕伟;而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却变成了郑庆伟。 3.归卷的“逮捕证”上确实没有郑庆伟的签名,而是由执行逮捕人员作了拒绝签名的文字说明。 4.经审查证人证言,目击证人也在笔录中证实杀伤被害人黄常伟的年轻人高约1.70米,身材魁梧,是郑学纯的侄儿,绰号也叫“郑尾巴”;而眼前的郑庆伟身体瘦弱,身高不足1.65米。(来源:重庆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