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啤酒恶心 厂家要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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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7:47 潇湘晨报 | |||||||||
据新华社电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近日指出,当前商品质量问题投诉突出,消费者喝了有问题的啤酒恶心、呕吐,生产厂家要负责赔偿。 5月12日,消费者吴某向四川省消委会投诉称:今年5月6日在自己家旁边一批发部购买了一件“绿叶”啤酒,喝了一瓶(直接用瓶喝,未喝完)后感觉啤酒味不对,然后发现酒里有不明黑色物。喝酒一小时后,吴某恶心,呕吐不止,后到医院住院两天,共花费529元,
省消委会调查后指出,责任在厂方。经调解,厂方同意赔偿消费者各种花费共计800元。省消委会提醒消费者:当消费者喝了有问题的啤酒恶心、呕吐,生产厂家要负责赔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