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警方出台廉洁从警“三条铁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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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8:08 扬子晚报 | |||||||||
本报讯 自8月1日起,省公安厅机关民警凡违反规定收、送礼金,办金钱案者,不论数额多少,都将付出沉重代价。这是该厅继去年试行廉洁从警退休金制度后,在制度反腐上推出的又一重要举措。 这次出台的“三条铁规”明确规定:违反规定收受礼金者,不论数额多少,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扣除其当年廉洁从警退休金的全额;其中一次收受礼金2000元
利用职权办人情案者,不论有无产生后果,给予党内警告或行政警告以上处分,扣除其当年廉洁从警退休金的全额。收受礼金办金钱案者,不论数额多少,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依照其收受礼金的数额扣除廉洁从警退休金。违反规定办人情案、金钱案,情节严重且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留党察看或开除党籍处分,予以辞退或开除,扣除其累计廉洁从警退休金的全额;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规定赠送礼金者,根据数额、情节比照违反规定收受礼金行为处理;属于下级公安机关赠送的,在全省公安机关通报批评,并责成有关单位作出严肃处理;对外省公安机关和不属于公安机关赠送的,通报其所在地区、单位纪检监察部门。 省公安厅在厅机关实施“三条铁规”的同时,将选择县、区公安机关进行试点,在逐步完善的基础上,适时在全省公安机关全面推开。省公安厅欢迎全省人民群众予以监督,投诉举报电话为025-83526110。(沈宫轩 周刚)(新华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