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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正式施行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8:11 扬子晚报

  《南京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7月1日正式施行。这一户籍新政的实施引起广泛关注,有人评价这是向真正市场经济户籍制度迈出的坚实一步。

  有房、有工作即可落户南京

  南京作为省会和特大城市,要想迁入户口曾经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而现在变得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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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和容易。新办法规定,只要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稳定职业即可落户南京。合法固定住所是指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和土地使用证或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的购买所得房、接受馈赠所得房、接受遗产所得房、自建住房或单位租赁给本单位员工使用的公有住房等。有稳定职业(生活来源)是指被该市机关、团体、事业、企业等单位依法录、聘用,以及投资兴办二、三产业,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人均收入不低于南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这对于外地务工人员尤其是有一定资本积累的“小老板”来说,无疑是个福音。

  “投资移民”彰显“新政”

  新办法规定,个人在南京市投资100万元以上,在该市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外商、港、澳、台胞在南京市投资20万美元以上,其国内亲属在南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可允许1人来宁落户,每增加10万美元可增办1人;私营企业业主连续两年每年纳税2万元以上,个体工商户连续二年每年纳税1万元以上,且在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来宁落户。新办法还规定,在南京市投资100万元以上或年纳税连续两年达20万元以上市外驻宁企业,其法人代表和企业中层以上管理干部或技术骨干在宁任职二年以上,在南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在宁落户。方案一出台,外地在宁客商纷纷表示欢迎,必将吸引更多资本流入南京。

  “新政”对人才呵护有加

  新办法规定,本科学历以上的毕业生可在南京先落户再就业;大专院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两年,中专校和技校的毕业生被南京市单位依法录、聘用累计工作满三年,依法参加南京市社会保障,实际缴费满两年以上,也允许其本人在合法固定住所、单位集体户或直系亲属处落户。新办法还规定,获得南京市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外来人员,在该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允许其本人、配偶及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在宁落户。这些政策必将加速人才的自由流动,吸引各类优秀人才和紧缺人才流入南京。

  对房市的影响值得关注

  新办法规定,今后,在南京市市区购买成套商品住宅房(含二手房)60平方米以上,并实际居住生活,允许其本人、配偶和未成年或未婚子女共3人在该市落户,购房面积每递增20平方米可增办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1人落户。这个“买房落户”政策,不但为已在南京就业或者准备来南京发展的人落户南京创造了条件,而且为想把小孩弄到南京来读书的人带来了希望,对南京的商品房和二手房市场刺激作用有理由期待。通讯员 宁公宣 记者 周刚(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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