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高校2005年起停招学历文凭考试学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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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8:36 胶东在线 | |||||||||
以紧盯就业及产学结合为新的定位 大众日报济南7月4日讯(记者 王 原 报道) 记者今天从省教育厅获悉,从2005年起将取消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此举意味着民办高校明年将停止招收学历文凭考试学生,将以紧盯就业及产学结合为新的定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精神,结束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我省将不再对学历文凭考试试点机构进行资格审批,教育部也将不再对学历文凭考试试点省份进行资格审批。据了解,自1998年教育部批准我省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试点工作以来,我省的山东英才职业技术学院、青岛飞洋职业技术学院等近30所办学条件较好的民办高校获得了国家学历文凭考试试点资格。 据悉,这种变化表明民办高校将以紧盯就业及产学结合为新的定位。为保证此项政策平稳过渡,已具有文凭考试试点资格的民办高等教育机构,2004年将继续适度招收文凭考试学生。对2004年秋季招生入学的以及2004年前已经在学的文凭考试学生,仍将继续按有关规定执行。从2005年起,所有进行文凭考试试点的民办教育机构,一律终止招收文凭考试学生。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 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是国家对尚不具备颁发学历文凭资格的民办高校的学生组织的学历认定考试,属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教育,学制3年为专科,4年为本科。取得该考试试点资格的学校,根据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的招生专业和计划,可在普通高考本、专科录取线以下确定相应的录取分数线,或本校自行组织入学考试。取得学历文凭考试资格的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除30%的课程由所在学校自行命题考试外,其余70%的课程要参加高教自学考试,包括全国统考课、省统考课)和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合格,由省自考办核发高教自考专科毕业证,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证由全国自考办统一印制,并在证书内加盖试点学校印章。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大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