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7141万炒房128套 工行称贷款程序没违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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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8:56 汉网 | |||||||||
6月23日,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的一份报告,让“姚康达”———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陡然成为了舆论的焦点。 “问题是由国家审计署驻济南特派办审计发现的。”国家审计署驻上海特派办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审计结果表明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外高桥保税区支行向“姚康达”一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141万元人民币,资金被用于购买128套住房,炒作房地产。
该笔贷款已全额收回 “目前该笔贷款已全额收回,未造成资金损失。”中国工商银行办公室新闻处处长谢泰峰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尽管谢泰峰承认,“审计报告是客观的、正确的”,但对于“姚康达”一人就从工行贷出7141万元人民币炒房,谢泰峰说“这个事情出现在2002年和2003年上半年,当时央行关于房地产信贷的121号文件还没出台,有关贷款政策文件并没规定对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的最高上限。由于中国人民银行是在2003年6月出台121号文件,对贷款人购买二套或二套以上的住房作出限制,在此之前,不管是央行还是银监会都没有相关规定限制贷款购买二套或二套以上住房,因此支行是按照每笔贷款是否符合条件来放贷的。” 工行:贷款程序没违规 “在事后审核中,贷款程序并没有发现违规之处。”谢泰峰在发言中只承认,“给单一的个人发放如此高额住房贷款,极容易给银行造成潜在风险。的确存在银行在当时房地产行情较好的情况下,房贷风险意识不足的问题。” 向同一个人放贷7141万元人民币炒房,工行认为“没有违规”,一句“房贷风险意识不足”,被谢泰峰轻松带过。 工行内部人士告诉记者,“姚康达”肯定不属于骗贷,而是有人对其进行了担保。“姚康达”炒房128套,假如以每套赚50万元人民币计算(这只是上海炒房中等赚钱水平而已),128套就能净赚6400万元人民币 “一个自然人,从一家银行贷出7000多万,用于低吸高抛炒房,这不可能是一个信贷员能办下来的事,我看,‘姚康达’这个人简直手眼通天。”上海某银行房产科曾科长告诉记者。(来源:上海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