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启动药品生产企业停产“零报告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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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05 桂龙新闻网 | |||||||||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从7月1日开始,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全面启动药品生产企业停产情况“零报告制度”,以此加强并延伸对未通过GMP(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而停产药厂的监管。具体做法是所属各市药监局在今后半年内需每周星期一的中午12时前,将上周企业停产情况及时向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处报告。
据统计,广西有70多家药品生产企业在国家规定的期限内未能通过GMP认证,6月30日后必须无条件停产。对于这些没有达到GMP的药品生产企业,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不是简单地将未通过认证的企业一停了之,而是采取措施,加强并延伸对停产企业的监管。一方面给每一家停产企业发放停产通知书,让企业明确国家对全面监督实施药品生产的有关精神,自觉配合停产工作,做到按要求按时间停产;一方面对企业停产情况实行“零报告制度”,由各市药监局组织检查人员,分头深入到停产的每一个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然后把一周内检查了解的情况加以总结,及时向上级报告。 根据各市药监局汇报的情况,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迅速做出相应的处理,对那些应该停产而继续生产的企业,将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严厉查处,确保广西所有药品制剂和原料药的生产全部符合GMP要求,不符合GMP要求的全部停产;对特殊药品要求严加保管,如造成严重流失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积极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沟通,协助做好停产企业人员安置工作。目前,各市药监局已组织好检查人员进入各自负责的药品停产企业,检查摸底工作已经全面展开。(记者徐哲) 来源:当代生活报 责编:邱立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