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规加班 企业面临破产惩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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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7月05日09:07 金羊网-新快报 | |||||||||
《劳动法》执行专项检查投诉电话火爆,劳监支队进行了解答 新快报讯(记者 何达志 通讯员 吴子因 张丽春)上月末,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建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等部门对全市企业进行了《劳动法》执行专项检查,并公布了各区投诉电话。记者昨日获悉,投诉电话非常火爆,不签订劳动合同、随意拖欠工资和超时加班成为投诉热点。一月内不签劳动合同 除补签外还处以罚款
白云区某制衣厂的杨小姐投诉称,厂家不与他们这些外来工订立劳动合同,厂方应付何种责任? 劳监支队有关负责人指出,根据《劳动法》第九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不按本规定的条件接触劳动合同或故意拖延不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根据《广东省违反招用工人规定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招用工人在一个月内不签订合同(协议),除责令用人单位立即补签劳动合同外,还将处以30元至50元的罚款。拖欠工资 进行工资一至五倍的赔偿 同样来自制衣企业的李先生投诉称,他所在的企业不仅经常无故拖欠工人工资,还在擅自解除了劳动合同后不进行经济补偿。 劳监支队有关人士指出,克扣或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照法律、法规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行为,以及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都违反《劳动法》,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除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要进行经济补偿,标准为应支付工资总和的一至五倍。而用人单位违反最低工资规定连续3个月以上不按期发放职工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对其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惩罚。用工时间超规定 最严重企业可被罚破产 海珠区某玩具厂的刘女士反映,工厂每天强令工人加班4小时,虽然计算加班工资,但身体吃不消。 劳监支队对此表示,用人单位每日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超过3小时,每月延长工作时间超过36小时的,劳动部门将对用人单位给予警告并责令其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单位,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保障部门可按每名劳动者每超过工作时间一小时罚款一百元以下的标准进行处罚。以用人单位一员工每月累积超时加班60小时计算,劳动保障部门最高可对该单位处以6000元的罚款。要是企业违规加班人数多的话,该企业可被罚破产。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企业补发差额工资并处罚款 根据广州市企业(不含番禺区、花都区、增城市、从化市)执行省一类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510元/月。以此计算,每个工作日最低标准为24.38元;每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3.05元。在法定的工作时间内,用人单位所发放职工工资低于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除责令企业补发差额工资外,可对企业处以5000元至50000元的罚款。(夏天/编制) | |||||||||